镇江一小区房子漏水致装修受损 过了保修期损失谁负责
日期:2019-06-05 12:15:08 / 人气:780
近日家住优山美地的两位业主分别向京江晚报反映,他们的房子连续多年漏水,损失都达上万元。两家都想寻求开发商的赔偿,但房子已过保修期。
业主:漏水致装修受损
夏女士家住优山美地2期115幢。记者在她家中看到,1楼北面小房间墙面有很多水迹和霉斑,2楼北面房间则不仅有霉点,墙纸还大面积脱落,人贴近墙面能闻到霉味。
夏女士说,房屋2011年交付,2013年装修后她发现北面房屋漏水,便向物业和开发商报修。开发商维修后好了一段时间,但他们仍然断断续续发现有漏水现象。“严重的时候外面下雨,墙面就咕嘟咕嘟的,因为墙上有墙纸,墙里面的情况我们无法及时发现,去年墙纸直接脱落。”
开发商:保修期已过
夏女士再次向开发商镇江和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上周,工作人员王姓女士来到夏女士家中查看。王女士说,5年维保到期时,开发商曾通知各家业主,夏女士当时没有反映此情况,开发商认为此问题已解决。
夏女士称并未接到通知,而且她认为,开发商没有维修到位,水在墙体内,慢慢才会显现到墙面上,目前墙体的情况,是多年来日积月累形成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
王女士表示,漏水可能与落水管损坏有关系,落水管的保修期为两年。夏女士对此说法不认可。
夏女士说,去年她动用公共维修基金1.2万元先后维修墙面和落水管。记者联系当初参与维修的刁师傅。对方称,落水管与墙面都有损坏,但是否像王女士所说是落水管破损造成夏女士家损失,他无法判断。
夏女士认为,房屋质量太差,才致漏水问题不断,开发商作为建设者,应承担责任。夏女士现场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彻底解决漏水的问题,二是希望开发商赔偿漏水造成的装修损失。夏女士请来装修公司师傅蔡先生。蔡先生现场估算,更换墙纸需要1万多元。王女士说,她会将诉求向公司领导汇报,待有结果了回复夏女士。
随后记者与夏女士来到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优山美地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朱先生将夏女士的诉求记下,表示将向领导汇报。
优山美地2期49幢户主吕女士家与夏女士家房型一样、情况类似。2012年9月房屋交付,2013年起逐渐发现问题,漏水的两间房屋位置也相同。她告诉记者,开发商几年前帮她更换了一楼房间的全部墙纸和二楼房屋的一半墙纸,但去年她发现天花板出现霉面、墙纸出现霉点,地板起翘。“漏水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我请装修公司的人估算过,更换墙纸和地板需要4万多元。”
吕女士说,她多次找到物业,当时物业工作人员承诺向开发商反映。2013年,开发商维修过一次,次年房屋再次出现漏水,后来由于物业易主,无人问津导致保修过期。夏女士和吕女士说,小区内很多业主家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水,她们希望开发商正视此事。
昨天夏女士联系记者,称王女士已经回复,开发商认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夏女士和吕女士表示,她们会寻求再次沟通,如果仍不成功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律师:开发商有责任
房屋保修期已过,业主是否能提起赔偿诉求?记者咨询了江苏王学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恩贵。
王恩贵认为,像漏水这样的情况,也许维修后暂时没有漏水,但到了雨季,说不定又漏了,业主不能立即判断是否维修到位,所以即使超过保修期仍然漏水,开发商也应当承担责任。开发商不能以过保修期为理由不修。因漏水造成的装修等损失,也属于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的部分。“当然如遇漏水,业主应及时清理,避免损失扩大,因业主怠慢处理而扩大的部分,开发商无需承担责任。”
作者:惠州防水补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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